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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浅谈文物鉴定与文物鉴定学

时间:2014-1-10 10:18:02 点击:

  文物艺术品鉴定是一种认识行为,是在文物艺术品保护与研究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文物艺术品鉴定学是研究这种行为如何发生及其结果的综合性学科。作为一个文物工作者对文物艺术品鉴定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如何、在文物艺术品鉴定中所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以及用怎样的态度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件文物艺术品,确实是一个值得重视与探讨的问题。年代断定的早了,将会给研究、保护及收藏带来误导,给研究提供不准确的依据,对历史将会带来不确切的推断。年代断定晚了,将会失去一件文物所应有的价值和地位。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收藏和利用。所以无论对可移动的文物及艺术品还是对不可移动的文物遗迹的鉴定工作,都是一件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每个文物工作者和历史学家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一、文物鉴定的对象与内容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我们现在见到的许多文物年代不明,其真正价值未能得到揭示和利用,对此我们只有通过研究鉴定,才能判明其年代,确定其价值。
  文物在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迁中,也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有的甚至难识真面目,给人们认识它的年代与价值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在历史上,一些人出于盈利等不同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制造假古董,鱼目混珠,使人对文物真假难辨,更增加了认识文物的难度。
  文物鉴定研究的主要对象,一是可移动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传世)文物,二是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即文物遗址遗迹。
  对可移动的文物的鉴定难度是比较大的,因自古以来传世文物中就有造假的现象和行为。如在《韩非子•说林正》一篇中就有这样的记载:“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雁往。齐人曰:‘雁也’。鲁人曰:‘真也。’”此处“雁”即伪也。所以,后来的各历史朝代,均有造假,无论是铜器,瓷器、玉器、金银器、还是书画、石刻、竹木器等内容和种类非常广泛,特别是我们常见的“宣德炉”尤其甚多。文物藏品和流散文物的鉴定,是文物鉴定的重点。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藏品,如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金器、银器、铁器、铅锡器、瓷器、珐琅器、漆器、竹木器、骨角牙雕、书画、文献等等,都是文物鉴定的主要对象。
  对不可移动的文物断代相对比较容易,如对大遗址的断代;在对整个遗址和遗物进行分析,加上与所处的时代背景及古文献资料相吻合,大致就可以将此处遗址断定在某一个历史时期了。对墓葬的断代也比较容易。一块原有的墓碑,墓志也许就能说明问题,如果墓室里有文字出土那则是更好的依据。总之时代较晚的墓葬可能会有比墓葬的时代更早的东西,而不可能较早期的墓葬出土较晚期的器物。如九五年在新疆尼雅遗址中1号墓地所出土的丝织品,铜镜、木器、漆器、带勾、金饰等证明这处墓葬无疑是东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墓葬,文物也无疑是这一时期的文物。因为根据沙漠的变迁唐代的尼壤城应该不在此地,宋代以后没有人类在此地活动的记载和遗迹。如果这些文物不是在这一特殊的环境中出土、那就需要认真地去研究了。
  文物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辨别文物真伪、判明文物年代、评估文物价值和确定文物等级等几个方面。它们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鉴定过程中,应辩证对待、综合研究,不可将它们孤立起来。
  文物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没有价值的遗存,不能称其为文物。在历史遗存被确定为文物之前,就需要对其进行研究,评定其是否有价值。在确定某历史遗存为文物之后,要研究它所具有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高低。现在在社会上关注更多的是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 如果我们不能准确的进行断代和辨别出真伪,其文物的真正价值也就不能揭示出来,也就无法利用文物进行对历史的研究,或向其它学科,提供准确的研究资料。所以对文物的鉴定最主要的应该是年代的断定和真伪的辨别。由于这是一个比较最复杂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断定一件文物的年代和真伪时,不论可移动的或是不可移动的文物,都必须抓准它所处的时代背景。因为任何一件文物的产生,都不可能摆脱它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时代的铬印,都不能离开它特定的时间形式而存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思想、信仰、客观物质条件及生产力的状况都会在每一件文物中反映出来。也就是说,历代造假的文物甚多。但离开了当时的时代背景,超时间、超空间地再制作一件与某件文物完全相同的文物,则是根本不可能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既不具备历史文化遗物所具有的时代特征,又在形制、纹饰、工艺等方面根本不可能与原文物完全相同。它即使混杂于文物之中,而给我们带来的直观感觉还是有所不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时代风格;而这种时代风格并不是从表面上所反映出来的时代特点,(因为表面的特点造假都是很注意的)而是一件文物所反映出来的内在的综合特征。如果抓住了这一点,我们在鉴定工作中可能就会更有把握、更有根据,失误率就会更低。
   而要使我们比较熟悉,又相对准确地掌握一种文物的时代风格,则需要我们认真地、反复地去研究、去体会。才能领悟和抓住某一种文物所固有的时代特征和时代风格。如有的专家将一幅字画一打开,就能大致断定出是对还是不对。一进入洞窟,从塑像、窟型、壁画所反映出来的特点,就断定出洞窟的大致年代,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们必须切记对于一件文物的断代,是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它要综合诸多方面的依据才能断定。因为这在文物鉴定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一旦确定了文物的年代,就可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进行研究。它是文物研究的前提。如果前提错了,那么后果肯定是错的,即文物时代判定错了,其研究结论也必然是错误的。只有我们把文物年代断定准确,真伪辨别清楚,通过研究得出它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收藏价值与利用价值。
  所以,一个真正的负责任的鉴定专家是不会随意的去否定或肯定一件文物艺术珍品,特别是真假和断代。更不可能因某种利益的原因而左右他的鉴定结论,那怕是错误的结论。鉴定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一位专家都有知识积累和客观条件方面的局限性。但必须保证做出的鉴定结果是科学、客观、公正的,是在不违背职业道德和良心的前提下做出的。

二、对文物艺术品鉴定行为的要求
  严格意义上的文物艺术品鉴定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是一种主观认识活动,受制于鉴定人的认识能力和道德素质的高低,有时也受客观条件限制;其次,它是一种集体行为,某个鉴定人的判断只能是鉴定结论的一个方面,可以称之为认定或鉴别,而不是鉴定;再次,它是一种结论,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的鉴定结论类似,对其采纳与否需要有一个质证的过程。虽然结论对文物的定级、价值、保护、征集、交易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它只是参考,对其采纳认可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或某个组织机构;再者,它是具有科学实证性的活动,不存在行政级别差别和地区差别问题。以行政隶属关系来区分甚至是确定鉴定结论效力等级的认识是不对的。此外,科学仪器检测是鉴定的手段,而不是一种独立的鉴定方式。因此,2002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时,把“文物鉴定的标准和办法”改为“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2009年文化部颁布了《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因此根据文物艺术品鉴定工作的特点,其行为应有以下要求:
 (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和态度,对文物进行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调查、审视和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文物的真实性、作出正确的科学性鉴定。
 (二)通过鉴定,力求准确地判明文物的真伪、年代以及它的作用。对于有争议的存疑物品可以先搁置起来,不要急于做出结论,可以进行再研究。
 (三)通过对文物的综合研究,分析和提示文物的形式与内涵,力求确切地评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高低,为划分文物的等级和利用打下科学基础。对社会的民间收藏来说还要评估其收藏价值、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
 (四)文物鉴定者应具备广博的历史知识、文物知识、工艺美术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以及文物作假手段等等,掌握传统的鉴定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分析测试法,力求从综合、全面的角度对每一件文物作出准确的鉴定。
 (五)文物鉴定必须客观、科学、准确、实事求是,鉴定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法规观念和对国家文化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六)认真做好鉴定的各项资料的整理记录工作,写出鉴定意见,对重要文物艺术品要备案存档。
 (七)必须强调文物鉴定工作的严肃性、认真性,坚决避免鉴定工作中的随意性,切不可轻易对某件文物或某处遗址做出定论。对初学者来说必须这样,对专家来说也应该这样。因为文物鉴定专家的权威性和社会对专家的信赖、崇拜,致使人们对专家的意见是必信无疑的。专家们的任何意见都将成为收藏行为的依据。因此,一切鉴定工作都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文物负责,对收藏爱好者负责的态度反复、认真地从诸多方面去研究,然后再相对准确地提出断代和真伪意见和建议。这样才比较准确和稳妥,尽量减少失误。
  (八)对于有争议、存疑或看法不一致的器物或作品,可以先搁置起来,再进行反复的研究和论证,不可轻率的去做结论认定。对于难度较大的,可以先保护起来,让后人再来研究,也应该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三、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方法
    在征集、保护、研究、收藏以至于交流活动中,鉴定是重要环节。在仪器的科技鉴定检测尚不完全成熟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社会上更多的鉴定仍是靠传统的鉴定方法进行鉴定,鉴定专家的眼力便是主要的标准了。
   传统方法,也可称为肉眼鉴定法,这是自古以来人们通过考古研究、文物鉴定中不断探索、总结的经验和科学成果。经老一辈专家整理出的比较系统的资料作为理论依据,再通过实践去印证、体验,所掌握的鉴定方法。如对瓷器的鉴定,主要是通过造型、胎质、釉色、纹饰、款识来判断出它的年代。如对书画的笔墨、印章、纸绢、题跋、著录、装潢和收藏印等,来观察、比较、分析,以确定它的年代。又如对古建筑,主要看它的内部结构,建筑风格,将现在结构与已知年代的建筑或“法式”进行对比。在将有关的文献资料和文字记录资料进行对比,从而研究出这组古建筑的年代和后来的维修与原古建筑的区别。
   现代科技方法,主要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文物年代进行数据分析的方法。同样是一种对文物鉴定断代的重要手段。主要有:碳14法、热释光法、红外光谱成分分析、X射线荧光能谱分析、古地磁法、钾-氢法、裂变径迹法、树木年轮法、黑曜岩水合法等。这些方法虽不完全成熟,但都广泛地应用于文物的断代测定之中,成为文物艺术品鉴定中的一项不可不用的辅助性手段。
   无论是传统方法或现代科技法,这两种方法应该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验证。其目的都是力求准确地确定文物的年代,充分认识和揭示文物的价值,更好地把文物放到一定的历史环境中进行研究,以发挥其作用。在鉴定中无论在应用那一种方法,以及那一种类的文物鉴定方法,都必须要求鉴定人员,熟练地掌握和精通这一种方法。否则就会在鉴定中出现失误。

四、文物艺术品鉴定学
  “乱世黄金、盛世兴藏”,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文化需求的增长,民间文物艺术品收藏活动呈现出空前的活跃和发展态势。目前全国收藏爱好者已近亿万的规模,并分化出企业博物馆、私人博物馆、贵重物品收藏者、职业收藏家和业余收藏爱好者等群体。各种层次的收藏品市场层出不穷,而收藏品的经营队伍也日益庞大,那么文物艺术品的鉴定人员更显的十分珍贵和短缺,鉴定需求也非常大。面对庞大的社会需求,各种形式的鉴定机构应运而生,各类滥竽充数的所谓权威专家也非常活跃。
  文物鉴定是有着很强的学术性和技术性,就是在文博界工作了几十年的资深学者和专家也经常遇到疑问、难题和盲点,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一个优秀的文物鉴定人员既需要扎实的理论根基,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鉴定技能,而且过眼和上手的物品也要达到一定的量。据介绍,国家文物局每年举办一次文物鉴定资格考核,难度非常大,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有五、六人能通过,最多的一年通过了十几个人,而且这些人还是已经具备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鉴定实践经验的人。文物鉴定人才奇缺,也与我国高等教育对鉴定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有关,大学本科院校没有鉴定专业,考古专业只上半学期的鉴定课,这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文物鉴定部门的编制短缺,文物系统内部的工作都忙不过来,很少有时间为社会提供服务,更满足不了现在的市场需求,使得一些所谓的专家有机可乘。
  文物艺术品鉴定本身,是一门学术性、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研究工作。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辨识文物的年代、真伪、质地、价值、用途等。为文物研究或其它学科利用文物进行研究等问题,打下比较科学的材料基础。它应该是考古学、博物馆学、历史学、石窟学、古建学、社会学、美术学、艺术史、古文字、文学、宗教及文物保护学的一项综合性学科。同时就文物鉴定本身而言又是一门专门的学问,而这门学问涉猎范围很广,除它本身的专门学问外,涉及历史传承、社会制度,风土人情、文学艺术、历史典故、自然科学,各种工艺等等。由于一切文物均需鉴定,其范围之广,种类之多、内容之丰富、内涵之复杂、研究项目之深奥的时代不同的各类的文物,这无疑就构成了复杂的文物鉴定学。而且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正因如此,又分出专项文物鉴定学,如书画鉴定学、青铜器鉴定学、陶瓷鉴定学、玉器鉴定学、石刻鉴定学、古建筑鉴定学、古遗址鉴定学等等。为了弄清、弄懂,较深入研究某个方面的鉴定业务。又出现了石器专家、铜器专家、造像专家、钱币专家、玉器专家、古籍专家、明清书画专家、织物专家、古建专家、壁画专家、遗址专家、石刻专家、碑帖专家、服饰专家、木器家具专家、骨木牙角雕专家等等等等。这都意谓着文物鉴定学的复杂性和深奥性。
   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价值,并不都是直观的,许多文物的价值,是隐藏于实物遗存的深层结构之中,对文物价值的揭示,只有通过对文物的研究、鉴定,才能揭示出文物的真正价值和内涵。今天的艺术品就是明天的文物。文物艺术品鉴定学也将在文物艺术品工作中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及特殊的位置,而文物艺术品鉴定工作也将会自觉地将各有关学科的科研成果运用到文物艺术品的鉴定中来。

作者:岳峰 来源:《国家艺术》总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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